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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朋友请注意如被强奸请不要反抗

时间:2012年05月31日 ⁄ 分类: 角落随笔 评论:2
昨日,记者从小米(化名)的父亲梁显彬处获悉,针对梁家提出的抗诉申请,东莞市人民检察院已经出具书面回复称不支持其抗诉申请。律师分析称,如果检察院不支持抗诉那刑事部分的正常法律程序已经走完,接下来就要看受害人家属是否将进行申诉了。

5月25日,东莞市虐杀少女案一审结果揭晓,因犯故意杀人罪、猥亵妇女罪,被告人敖翔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受害人父亲梁显彬表示不能接受一审判决结果将申请抗诉。

判决当天,梁家人委托代理律师向东莞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昨日,梁显彬告诉记者,他下午接到了东莞检察院的电话,让他去检察院。在检察院给他出示的书面回复里写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经审查本院认为一审判决不属于适用刑法明显不当量刑畸轻情形,确定不予抗诉。梁显彬说,目前他们还不清楚该怎么办。


                                      被害人小米
湖南省金州律师事务所甘元春律师认为,如果检察院不支持抗诉,那刑事部分的正常法律程序已经走完,刑事部分的判决很难再有改变。(记者胡维)

新闻来源:新华网http://news.china.com.cn/txt/2012-05/31/content_25523167.htm


“法院还称,考虑到被害人有激烈反抗行为,才导致被告杀人,如果司法机关每每下重手,对愿意接受惩罚的人也是个打击。”     我擦 ,被害者反抗竟然变成了被杀的犯罪原因 “对愿意接受惩罚的人也是个打击”   我擦。  难道罪犯不接受惩罚你就不惩罚了吗?这个跟他愿不愿意接收惩罚有关系吗? 这些脑残还有脸说什么为罪犯考虑,避免了打击罪犯,咋就不想想这样做却深深地打击了受害者及家属呢?  这样做直接打击到了法律的正义性!


所以我奉劝各位女性朋友要是在碰到这样的事,你就从了吧,正当防卫会变成你被杀的理由,犯罪分子活命轻判的机会。

目前有 2 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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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药王 2012-05-31 14:00回复
不反抗,那怎么办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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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寨吧 2012-05-31 14:00 / 回复
@少年药王:既然反抗不聊 就从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