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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儒商总会涉嫌诈捐

时间:2012年06月04日 ⁄ 分类: 角落随笔 评论:1
中华儒商总会涉嫌诈捐

今年3月30日起,报道了“号称捐了5600万实际到账30万 中华儒商总会被疑诈捐”、“五大疑团追问中华儒商总会”等,引起了社会各界对中华儒商总会的纷纷质疑。日前,北京市工商部门对本报表示,中华儒商总会办公地已经是人去楼空。北京市工商部门还表示对于中华儒商总会涉嫌违规一事,他们将继续追查。

北京工商调查 卢路爽约

在本报报道之后,社会各界对中华儒商总会的种种行为开始了广泛质疑。国家工商总局给本报回函,表示已经将记者反映的信息转至北京市工商局。4月23日,记者来到北京市工商局,“12315”一位负责人接待了记者,在了解相关情况后表示,局里将对此进行查处。5月2日,记者致电具体负责查处工作的北京市工商局东城分局天坛工商所,一位贾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4月27日,他们来到中华儒商总会位于北京市珠市口大街珍贝大厦的办公地址,发现大门已经上锁,人去楼空。大厦物业办表示,因为房租问题将中华儒商总会办公室大门封锁。天坛工商所对现场进行拍照取证后,通过物业办联系到卢路,要求其说明情况,但卢路称自己不在北京。4月28日下午,卢路的弟弟卢阳来到天坛工商所,但声称自己并不了解有关情况,卢路正在赶回北京,将于5月2日早上到工商所说明情况。

“我们等了一早上,都没见到人。”贾姓工作人员表示,对于中华儒商总会涉嫌无证经营一事,他们将追查到底。记者近日再次联系,该工作人员称,仍未见到卢路来说明情况,相关情况仍在调查中。

“中华儒商总会”原办公地

已租给别人

在中华儒商总会的办公地点,记者发现中华儒商总会的招牌仍然挂着,只是里面已经全部搬空。屋内中国关公文化发展基金的牌匾也被放倒在地,一些物品也留在会馆内,让人感觉中华儒商总会在搬家时非常的匆忙。

记者向周边人士询问中华儒商总会时,得到的回答是,“当时走得特别快,也就一两天的工夫就搬走了。”在会馆的玻璃门上,记者看到招租的电话,记者拨打该号码询问时,对方表示,房子已经租出去了,这里跟中华儒商总会已经没有任何关系了。记者在现场也看到,有施工人员在屋内进行装修。

公安部门

中华儒商总会报案只是诈称

4月14日,中华儒商总会在其网站上发布公告称,因“华商报对总会秘书长及其他相关领导恶意诽谤”,秘书长卢路“已经向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报案”。不过,经本报记者证实,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并未接到报案。

4月20日,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接待人员表示,如果是以诽谤罪报案,属于刑侦案件。该局刑侦支队一位负责人表示,局里并没有接到相关报案,即使对方报案,按照有关规定,“也应该去案发地,也就是西安市的公安机关报案”。同时,该负责人介绍,“即使报案人认为构成诽谤,应该去法院起诉,而不是到公安机关报案。”

民政部

堵塞漏洞 离岸社团将纳入监管

“从现在的情况看,这些机构都是境外注册境内赚钱,钻了法律的空子。”对于中华儒商总会等离岸社团的行为,一位民政部相关人士评价,“现行的我国社团管理的相关规定,还没能将境外注册的这些离岸社团纳入监管。”不过,民政部门已经做出表态,将堵塞制度漏洞,将其纳入依法监管之中。

5月7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就公益慈善事业创新与发展等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民政部部长李立国表示,对境外组织到中国内地来活动要纳入到依法监管之中。

5月11日,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副司长徐建中透露,《慈善捐助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已经完成第一稿的起草,目前正在征求意见和建议,有望于今年年内出台。也就是说,慈善捐助信息年内可能强制公开。此办法无疑将使得类似中华儒商总会扯着慈善“虎皮”,“吹牛皮只要不吹破就行”的表演,彻底没戏。

针对近年来慈善事业中出现的种种问题,多位专家学者表示

慈善的“菩萨心肠”需配法律的“霹雳手段”

从“郭美美”事件到“卢美美”的“中非希望工程”,再到本报近期报道的中华儒商总会涉嫌诈捐等,近年来一再曝光的慈善捐赠丑闻,使得中国慈善事业发展中存在的公开性、透明度不够的问题日益凸显,也引发各界对慈善组织公信力危机的极大关注。一些专家学者呼吁,慈善的“菩萨心肠”还需要法律的“霹雳手段”!

离岸社团不应游离在监管之外

“对于那些在境外注册、在境内活动的社团组织,有一个术语叫"离岸社团"。”北京大学非营利组织研究中心主任金锦平介绍说,“一方面是国内注册困难到境外另辟蹊径,另一方面也会发现在境外注册完后,在境内从事慈善活动的不少组织在做一些营利甚至是欺诈、敛财的事情。”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创新与社会责任研究中心主任邓国胜认为,之所以存在这样的问题,最主要的还是法律法规的不完善。

“由于当前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民政部门即使发现问题,在实践中往往处于无法可依的状况,没有办法进行管理。”他建议,相关部门应尽快修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尽快出台慈善事业促进法,颁布慈善组织信息披露办法。

“不能容忍一分钱的慈善造假”

“慈善是人们心中的一片净土,即便社会的其他部门会造假,慈善必须是透明的,一分钱的造假也是不能容忍的。”民政部特聘专家、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杨团认为。

“慈善与商业是两码事。”杨团分析认为,商业是从资本中产生财富,虽然商业财富的积累可以让慈善资金的规模越来越大,但同时慈善还有人文性的一面。“这就有一个慈善与商业的界限问题。”杨团认为,判定一个行为是否是慈善,可以通过其经营的目的,经营的方式手段,以及利润分配的方式来认定。例如如果是一家养老院,首先可以看其经营的目的是为了养老,还是为了赚取私利,其次要看其经营的手段和方式本身是不是存在问题,即商业手段的经营不能违背慈善的目标,再次要看其利润分配是否主要用在养老事业的进一步发展等方面。

追问善款是非常必要和正常的

“慈善需要透明与公信。”杨团认为,透明是慈善组织的品格,要把慈善组织放入玻璃口袋里,让所有的人都能看到所有的举动,慈善组织和慈善事业要不停地对外交代,社会要不停地追问。

“善款引起追问是非常必要和正常的,这正是中国公民社会在成长的标志。”杨团认为,我国的慈善事业要发展,第一步必须要做的,就是慈善组织和每一个慈善项目公开信息,披露数据。随着今后公众认识的提高,一定还会对慈善业提出更高的要求,就是要求公开慈善的效率和效益问题。这些问题,就是我国慈善业要走的第二步,也是《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2011-2015年)》中提到的,公益慈善组织引入第三方评估。因为第一步公开的慈善组织的募捐款项、财报等,都是数据性的信息。

官办慈善机构要去掉“红帽子”

对于当前慈善存在的诸多问题,邓国胜认为,最主要的原因是中国的慈善体制不顺,很多官办慈善机构不是依靠公开透明度,不是依靠扶贫济困的效率来获得公众的捐赠,而是习惯通过依靠行政手段募捐,甚至索捐、逼捐。因此,只要其中的问题被曝光,很容易被放大。

另外一个原因就是中国处于慈善事业快速发展时期,人们在传统慈善和现代慈善的转型过程中,由于缺乏共识,例如,对慈善组织的工作人员该不该领工资,是否需要行政成本,是否应该直接捐赠等缺乏共识,也容易出现争议。

那么,该如何重塑民众对慈善的信任?邓国胜认为,最主要的还是官办慈善机构加快去行政化的步伐,去掉官办的身份。
来源:
http://news.e23.cn/content/2012-06-03/20120603000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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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美静博客 2012-06-04 08:49回复
中国的慈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