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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服穿的少,处处性骚扰?活该!

时间:2012年06月24日 ⁄ 分类: 角落随笔 评论:5

上海地铁7号线列车内再现色狼事件,一男子对一女子裸露下体,被当事人喝止,并被周围乘客合力扭送至轨交公安。

据警方统计,不算该事件,自今年5月以来,地铁“咸猪手”猥亵女乘客案件已接报6起,查破5起。

为什么地铁车厢内频现“色狼”事件呢?

有专家认为,天气热了,女性的穿着也更加单薄,放眼望去,到处“肉隐肉现”。女性乘客在爱美的同时,也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特别要区别公共场合和私人空间穿着的不同要求,避免引起不法分子“想入非非”。

专家的话也对也不对。

对的是:衣服穿的少,难免被骚扰!

不对的是:衣服穿的少,也不能骚扰!

有人说中国人素质低,这种事特别多,其实不然。

我们知道,性骚扰这个流行词其实是个外来词。可见外国也早有性骚扰!

不过性骚扰已经为国人熟知,“春眠不觉晓,处处性骚扰。碰上咸猪手,烦恼知多少!”

有人说大陆人素质低,其实也不然,台湾女性维权者甚至打出了“只要性高潮,不要性骚扰”的口号!

有人说性骚扰是近几年才有的事。这也不是近几年才有的事。

只不过原来没有这个词而已。

《诗经》中有一篇名为《野有死麇》,“野有死麇,白茅包之。有女怀春,吉士诱之”,这还要翻译吗?

“行者见罗敷,下担捋髭须;少年见罗敷,脱帽著帩头。耕者忘其犁,锄者忘其锄;来归相怨怒,但坐观罗敷”(《陌上桑》),这是不是赤裸裸的性骚扰啊?

按北京大学朱苏力教授的说法,人民红军早在组建初期也早就规定了严禁性骚扰。那就是“三大纪律八项注意”里头第七条,“不调戏妇女”。

各国都有一些法律规定(如刑法、民法、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来禁止性骚扰,但规定归规定,要根治性骚扰却不是容易的事儿。

地铁、公共场所的性骚扰固然多发,但容易被发现,往往色狼轻则一顿暴打重则送官究办,当然还有些身败名裂。

难的是职场性骚扰,由于某种原因甚至成了职场潜规则,真是欲说还休。

现在是男人越穿越厚,女人越穿越薄。穿得那么少害怕男人看,典型的做婊子还想立牌坊。既然穿了就是让男人看的,要不就包起来。
目前有 5 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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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文化标语 2012-06-25 15:55回复
天热内火高,穿衣怕烤焦。
少穿为散热,光看不能摸。
不信试试看,伸手必被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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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笑漫画 2012-06-24 20:22回复
看了,支持一下。糗事邦搞笑漫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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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龙 2012-06-24 14:21回复
呵呵,天气的事情无奇不大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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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小松博客 2012-06-24 13:46回复
呵呵,我还是喜欢淑女一些,穿的太暴露不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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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亚斌博客 2012-06-24 11:42回复
谁让你穿少的,有机会当然要出手啦,不过我不会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