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产子身亡”折射大学婚恋乱象
14日12时许,乌鲁木齐市北京路某大学一在校女生婷婷(化名),在宿舍楼卫生间内产下一名男婴后窒息身亡。事发后,记者立即赶到该校事发楼,看到楼前停有警车,宿舍楼门有老师轮流看守,不允许随便进出,学生们围在一起议论纷纷,唏嘘不已。
女大学生在校内产子身亡,岂止是令人“唏嘘不已”,可以说是“痛心不已”。特别是,这名女大学生年仅20岁,属于典型的未婚先孕、非法产子。由此,折射出当今大学生在婚恋上乱象丛生。而其背后,则暴露出一些大学对大学生教育和监管的严重缺失。
值得注意的是,自大学生结婚“解禁”之后,大学对在校学生结婚、甚至未婚同居现象,大都抱着一个默许的态度。有的大学甚至为一些大学生“休学结婚生子”大开绿灯,这无疑是一种高调支持。如此语境下,学校就不会有制度和规定去制止或约束大学生在校结婚、未婚同居,住上“夫妻房”。特别是,那些大学生情侣们,可以理直气壮地在学校建安乐窝,享受学校“开放”带来的“性福”,也引发了大学生结婚热、未婚同居热。
不可否认,大学的“开放”,确实让部分大学生享受到了爱情的甜蜜。然而,由此带来的“并发症”将接踵而来。首先,默许大学生结婚、甚至未婚同居,将会大大增加女大学生怀孕、频繁堕胎的机率,影响了她们的学习和生活自不必说,对其身心也是极大的摧残。同时,那些寻求新鲜刺激的恋人们,如果发生“意外”,未婚先孕,让小情侣们茫然失措,无法应对,导致“女生产子身亡”之类的悲剧发生。还有,当今大学生多数过的寄生生活,学习、生活费用全靠父母提供,一旦在校结婚生子,又会给父母增加一项沉重的负担。这些“并发症”的爆发,势必会影响大学生的学业,也污染了大学的学习空气,搞乱了教学秩序,甚至诱发新的社会矛盾。
可见,女大学生产子身亡,学校难咎其责。首先,是教育失责。学校一味地重视基础学科的教授,而忽视了品德教育,导致大学生们过早地受到社会上的不良婚恋观的浸蚀,追求肉欲,贪图享受,而放弃了责任担当和人格尊严。同时,是监管失责。学校平常对大学生的生活方式放任不管,造成一些大学生频频“偷尝禁果”。因此,大学应进行反思,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婚恋观,把主要精力用在完成学业上。同时,要制订相关的制度,有条件允许大学生结婚,禁止大学生在校生子,并对未婚同居等越轨的大学生,采取必要的惩戒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