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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行音乐告诉了我

时间:2013年04月27日 ⁄ 分类: 娱乐八卦 评论:0

在回答“知乎”上一个关于流行音乐评价体系的问题时,我说了这么一句:


“评价一张唱片,得放到他所属于的区域来看。也就是说,口水歌唱片要放到口水歌唱片来看。摇滚乐就要放到摇滚乐来看。”


一位叫做“宋大妈”的朋友瞧见了,于是他在自己的博客“武城路下段”就此写了一篇博文,名曰《没有两个标准》。他是这样说的:


“并不存在两个决然不同的艺术标准,达芬奇和贝多芬是不是真的没有可比性?左小祖咒和李宇春是不是真的无法在一个体系内评论?事实上,杰出如Michael Jackson,无论放到POP、摇滚还是R&B,都是杰出的;而蹩脚如Coldplay、Green Day,无论拿了几座格莱美,无论把他们归为Punk、英式还是其它,也依然是蹩脚的。”


“人人都有欣赏和评价艺术的权利,但不是每个人都有足够的艺术判断力,艺术的标准最终是由少数人定义的,你可以不接受,也可以另起炉灶再搞一套,但它始终在那,并不会因为多了你的标准,就出现「多重标准」。所谓的「多重标准」其实就是没有标准。音乐分类学,及以此为基础的音乐评价体系(如格莱美),不是在评价作品,而是在迎合受众甚至蒙蔽受众。”


“分门别类的评价音乐、评价艺术,归根结底是审查与自我审查的产物。审查不仅有政治审查,还有存在更广泛的道德审查,以及对当代艺术影响更深的商业审查(「反商业」甚至成了商业音乐体系的一部分)。迎合掌权者、迎合权威、迎合受众、迎合诺委会评委在实质上并没有什么不同,因为艺术无论表现为什么形式,第一标准永远是独立意识基础上的自由创作。艺术的评论同样如此,「多重标准」这种小花招,看似客观,其实只是「审查者」给「自我审查者」上的套。”


我很想节选出最精华的部分,但我发现这三段话几乎是一字千金的。其实作者还有一句潜台词,我帮他说出来,那就是:别扯这些多重标准。所谓的多重标准只是为了达到某种(商业)目的的借口而已。比如,大家会想,一个只配听五月天的人,怎么同时还会是Belle & Sebastian、RHCP、Radiohead、Eels、Francoise Hardy、Leonard Cohen、The Beatles、Bob Dylan的死忠。吃惯了山珍海味的人,竟然会在报纸上写张靓颖的新专辑很不错,如果这不是脑子缺根筋了,那背后一定有大家看不到的潜规则。


这位“宋大妈”其实人非常nice,巧合的是,我的另外一位朋友陈震先生竟然也和他相识。他其实并没有恶意的揣度。他只是反对为了达到商业目的而另外建立一套评价体系而已。于是,我非常希望知道他对《流行音乐的秘密》(Understanding Popular Music Culture)这本书的看法。


该书的作者为罗伊·舒克尔(Roy Shuker)。从资料上看,他是新西兰惠灵顿维多利亚大学媒体研究系副教授,主要的教学及研究领域为流行音乐和媒体政策。但我很想知道他在学院之外,是否有从事电台、报纸或杂志的媒体经验,此外是否有担任哪家唱片公司的顾问,否则他为何能够对流行音乐工业有这样全景的了解。


“以通俗音乐的商业属性为基础的定义,也包括一些被认为是以商业为导向的流派。许多评论家认为商业化才是理解通俗音乐的关键:‘当我们谈论通俗音乐的时候,我们谈论的就是以商业为导向的音乐。’”这几乎是全书的论调。我曾经在许多场合说,许多人听音乐,只听音乐本身,单纯地享受它的groove,研究音乐的文本,这非常棒。相比之下我很不单纯。或许因为我曾经是一位音乐媒体从业者(现在也是用文字影响着一些的人群),后来成为了一位音乐产业的从业者,也就是说,我有音乐的接受者/传播者/制造者的身份,“既是运动员,也是裁判”(某朋友语),因此我眼中的音乐,除了审美之外更为复杂。2010年,我和iphen创办了音乐产业独立自媒体《乱弹山》,为的就是透过流行音乐的文本,去探究这个产业的各种规则,把他呈献给大家。当我看到这本《流行音乐的秘密》的时候,我必须得说:这本书就是我想说的——但作者比我高明太多。


iphen有一句口头禅,“流行音乐首先是一门艺术,然后才是一门生意。”我觉得这句话很棒。它点出了流行音乐区别于其他产业的关键之处。我们很少会用“产品”这个词去指代一张唱片,虽然流行音乐的价值是可以通过榜单、销量、歌手的商演价格、能开的演唱会规模来衡量的。但如果这是唯一的衡量标准,那当下的华语乐坛,最棒的歌手是否就是五月天?有比他们能赚钱的吗?


今年的华语音乐传媒奖上,我说年度艺人,你们竟然没有提名五月天?为什么?换个别人,在鸟巢开两场看看?我知道许多评委对我表示出无尽地笑意。但“两场鸟巢”这听似很傻的话背后还有很多。它包括:在缺乏乐团文化的华语流行音乐市场里,这个团体通过什么样的行为,为市场进行了定调;通常流行都有周期,但为什么这个乐团能够有长达10年或更长的市场周期?为什么这个团体的演唱会,来的观众都穿着他们的衣服?一个歌手如何通过一系列的市场营销,让无形的音乐冲破CD,成为泛商品化?巡演和演唱会对一张专辑来说是否是最好的推广手段?那为什么只有这个团体能够以纯粹的商演来cover掉利润单薄的宣传性演出?也就是说,这个团体无需任何宣传,或者说把宣传期直接压缩到最短,直接就是商演期(通常流行歌手的状态为长草期/创作期 - 制作期 - 宣传期 - 商演期的循环)?很多粉丝非常喜欢这个团体的歌词,那为什么现在的歌曲会有歌词,而最早的流行音乐是没有歌词的呢?音乐消费到底牵涉到了多少社会学和人口学?


我两次登上了五月天的《诺亚方舟》演唱会,但我没有被感动。感动对于我来说是不需要的。在我眼前是一台制作精良的电影。导演非常精确地把握到现场观众们每一处的需求。这不仅是演唱会的rundown的问题,这包括了整个灯光舞美的设计,还有VJ,以及到了后来Coldplay演唱会上最先使用的会一起变换的LED手环(说实话我不同意宋大妈对Coldplay的评价)。用俗一点的话来说,很多人看五月天很感动,但我在诺亚方舟上看到的,是一艘载满了白花花银子的时代巨轮——你可以喷我铜臭味。


但《流行音乐的秘密》这本书就是这么一本充满了铜臭味的书。省点儿吧,都2013年了,还有人遮遮掩掩地讨厌钱吗?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且当流行音乐成为一门生意的时候,它必须被艺术化。书中提到了鲍勃·马利这个例子,非常漂亮。作者把鲍勃·马利的走红归咎为以下几个原因:欧美主流摇滚乐明星太贵(……);鲍勃·马利的民族英雄标签非常合适年轻人们的口味(年轻人是流行音乐最大意义上的消费者);原生态的雷鬼只需要换上键盘和电吉他就可以低成本地无缝嫁接到商业的审美范畴里;然后他们选了一张鲍勃·马利最温柔的相片,并对其进行波普处理。于是就有了我们今天的世界人民英雄。那么,你现在是否会嫌弃鲍勃·马利的铜臭味呢?你会因为披头四发第一张专辑的时候曾经为了冲上排行榜而买榜而耿耿于怀吗?


在这本书封底的推荐语中,我们可以看到李皖这样说:“流行音乐是一种工业制造。这个显在的事实或者被粉丝们匍匐在地而视而不见,或者被文化批判家高高在上一笔带过。显在,这个人细致而客观地剖开它,进入其制造业内部,展现其中的秘密。由此你发现,即便是摇滚英雄、文化全球事件,也并非那么纯粹冲崇高,当然,也并非只是一出提线木偶剧那么低劣。”在很多人的严重,李皖是一个连演出现场都不去的音乐文本研究者,但其实,若你和他面对面地多聊几次,你会发现他并不是。


因此,我非常严肃地向所有热爱音乐、愿意更深入地了解音乐产业的人推荐这本书。现已上架。全国有售。

 

来源:邹小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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