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用完的手机流量该清零吗?
据报道,湖南长沙刘先生因没用完的手机流量被清零而状告电信运营商,湖南长沙市天心区法院已经正式立案,刘先生的理由是“我自己花钱买的流量,为什么超出的流量要交费,没用完的流量不累计?合同上并没有明确剩余流量会被清零,如果超过套餐流量,运营商就按照1M1元的费用收取,那如果流量没用完,应该累积到下个月用。”
有人在新浪微博转发了这条消息,一天内被转发20多万次,支持刘先生的占绝大多数,普遍认为“已经购买的流量属于用户,运营商无权收回”。其实,刘先生购买是“限时优惠服务”,跟电影兑换券、健身年卡是一样的,运营商以优惠的价格出售流量,鼓励你用完,通过培养客户的用网习惯来巩固和扩大市场,这是个挺正常的经济行为,如果刘先生介意,完全可以选择纯流量计费的方式。
为什么要实行包月
五星级酒店服务业的特点是基础设施和基础运营投入高,个体服务成本低,大酒店的建设成本很高,电梯和中央空调一天24小时都必须开着,每天的固定性开支很昂贵,但对每个宾客的服务成本却很低,一次性卫生洁具并不值线,千元一天的房价更多的是支付宾馆的固定性投入。保证入住率是五星级酒店老总考虑的首要问题,他们很乐意接订一年后的会议包房,跟周边大单位签订协议价,目的就是使全年内的预计入住率有保证,即使价格比散客价低很多也不介意。
电信服务业与五星级酒店服务业相似,其光纤网络、基站、交换设备机房的基础建设和基础运营成本很高,运营商以极小的个体服务成本来获取相对高额的服务费,用来分担巨额的基础成本乃至赢利。在设备容量范围内尽可能地多招客户,这就成为了电信运营商CEO的首门功课。但过高的用户量并不是好事,超过设备容量范围后服务必然不给力,它引来的差评是致命的,过低的用户量则注定亏损,忽高忽低的用户量是他们所不愿意看到的,而相对廉价的包月模式则可以有效地保证用户量及流量的平稳性,这也是全世界的电信运营商普遍采用的做法。
运营商垄断程度高不高?
一些有契约精神的网友表示,剩余流量清零是合理的,但电信服务费用过高不合理,都是垄断惹的祸,支持打击电信运营商。电信业的确有垄断性质,但这种垄断性叫作“自然垄断性”,全世界都一样,甚至当年的美国邮政马车业都不能自由进入,因为有专营法保障,这不是为了邮政的私利,而是为了保护公众的利益。同样的,自来水和煤气也具有“自然垄断性”,这是为了保障公众的安全。
西方发达国家的全国性电信运营商多是三家以下,四家的不多,而中国有三家全国性运营商,分别运营三个3G国际标准,实事求是地讲,垄断程度并不高,与国家电力和两桶油相比,被称为垄断企业确定有点冤。近年来,三家运营商的基层员工摆摊抢地盘打群架的糗事时有发生,他们并不容易,而给他们定高额任务的管理层的日子也不好过,跑马圈地很难,一松劲各种市场占有率就嗖嗖地滑坡。
在西方发达国家里,运营商的频率是自己拍来的,当然技术体制也是自己定的,但中国的电信运营规则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我国主导提出的TD-SCDMA标准被国际电信联盟吸纳为国际标准,这是个重大历史突破,此标准理论水平高,但缺少技术积累和储备,工程化商业化的难度很大。当时移动公司的技术实力和资产最雄厚,工信部说“就你了,你来搞TD-SCDMA”,于是移动TD-SCDMA、联通WCDMA、电信CDMA2000的格局就建立起来了。客观地讲,移动公司背了个大包袱,中高层讲政治不吭气,低层员工骂街也没用。
要进入4G时代了,报道称工信部要把190M的连续段划给TD-LTE,电信业者都眼巴巴地看着,也有各种猜测,但不管结果如何,规则是明确的:频率是工信部划分的,技术体制也是工信部指定的,业务还是工信部安排的,工信部把苦活攥在手里,看谁家肥了就塞给谁,不接不行,干不好不行,干得好也未必行,因为隔几年就要打散了搞重组。
中国情况与国外有所不同
前阵子网上炒作一件事,称某电信运营商在香港的资费价格远低内地,引发网友的热议,传说的资费标准是“55元包月,10000条短信,1700分钟通话,本地流量无限”。有网友称10000条短信在内地就值1000元了,凭什么坑我们内地人?
其实,1万条短信是销售策略,好比你交给我500块,我保证你一个月正常使用1万卷厕纸,你把屁屁擦出血也擦不回来。还有个更重要的原因,那就是越是发达地区,电信运营的成本就越低,利润就越高。在楼顶上建基站和接电都很方便,维护人员骑个电瓶车就能管护几十个,每个基站所服务的客户数量多,客户每月动辄上百元的费用。而在偏远山区,建个基站需要挖地基架铁塔,需要铺设专门的电缆和光缆,维护成本也高,可一旦建成了,只能收到附近几个村的话费,而且用户的月费用普遍不超过30元。
在偏远山区建基站必然是亏本的,但国家有“村村通”等工程,运营商们必须干,北上广的手机用户们,你们交的话费流量费,有些是支援贫困地区了。不过也有好处,那就是我国的信号覆盖面很高,很偏的地方都可能有信号,这点比美国强很多。
来源:虎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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