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酷土豆、搜狐、腾讯互联网电视要迎来新玩家?
近日,从可靠渠道听到某视频门户网站将在明年将推出自己的智能电视,这是已知的第五家互联网公司推出的智能电视产品。2013年5月从乐视开始,爱奇艺、阿里、小米在最近半年演绎了不同的悲欢离合。高度的社会化分工成就了这一切产业奇迹,一个视频网站、一个电商、一个手机制造商,在几个月内就可以贴牌出一套自己的电视机生产线,打开电视,里边有精心为用户准备的入口,产品经理在屏幕后边高喊“点进来吧,给你我们的所有!”
但是,这一切真的如乐视提出的那样会颠覆电视吗?
一直臆想,从未颠覆
第一次看乐视产品说明,想不明白他们为什么选择了一个适合移动终端的安卓系统,把60寸的大屏幕做成一个个的APP。后来明白,安卓系统是这些电视机实现用户垄断的关键设计,就可以让用户进入精心布局的UI系统,把用户吸进自己的产品,同时给其他竞争对手设置一道无形的水泥墙。如果这堵墙放开了,他们做电视机的意义便失去了。
这里我们不讨论安卓和微软在智能电视上的优劣势。2010年的某一天,为了节省空间,我把PC接到客厅的液晶电视上。从此可以在一块屏幕上一键切换,看电视、看视频、打游戏、网购,满足我的一切需要,而且这一自创的“智能电视”如果将硬件做下集成,相信可以满足绝大多数用户的需求。事实上,互联网的智能电视们下线之前就先天不足,他们认为用户只有一种需求属性,除了看视频、除了网购,对不起,您还是要到PC上去;把自己的影视资源打包收费,告诉用户光看我的视频就够了,《中国好声音》被搜狐买了独家您先别惦记了;在50寸、60寸的电视机上水果忍者、捕鱼达人、愤怒小鸟,这是什么用户体验?
互联网的信息是海量的,信息在云端,做一个垄断性的硬件又能拦得住谁。不论有几家互联网公司涉足智能电视机,只要还抱持着海底筑坝、画地为牢的心态,就早晚会成为市场的弃儿;迟早会被一个符合互联网精神、硬件更强大的“电脑电视”所颠覆,那个东西超越电视机、个人电脑或移动终端,不论放在客厅还是拿在手里,功能均一,统称“终端”。我坚持认为,终端应该是由传统的家电企业和个人电脑企业合谋完成的事业。
互联网公司电视的一大杀手锏就是便宜,乐视60英寸电视售价6999元,而在此前同尺寸产品的主流价位在10000元到12000元;阿里42英寸起售价仅为1999元,这一价格只能买到一些国产小品牌40寸的电视。对于中国消费者,便宜就是王道。
但是击穿价格底线的售价对于互联网公司来说在硬件上是没有什么油水可赚的,对于这几家的销售量更值得担忧。我们不要听那些几分钟售罄的话。根据第三方数据,上半年中国内销彩电零售规模2301万台,我们做一个相当乐观的假设,几家互联网智能电视一年内可以占有10%的市场份额,即全年460万台左右,可是电视机用户需要多少年才能赶上他们在线上的用户呢?
在用户购买增值服务来说,在线用户付费模式已经萎缩,又有多少用户会在有线电视收视费之外花几百元来购买“中国最全的影视库”呢?对于智能电视未来的盈利机会,也许只在电视端的广告投放了。
什么颠覆了电视?
“得大妈者得天下”,电视的内容越来越老年化、低学历化,有价值的观众在流失去往网络。我妈妈是标准的中老年大妈群体,去年开始她看电视剧都在网络上了。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网络已经把电视台颠覆了,因为网络有竞争力的内容主要是买来的;电视剧要跟卫视同步,否则就没有点击;综艺节目也要播电视台的,自制节目没人看;最重要的,视频网站几乎没有盈利的,而且亏损有可能是长期性、模式性的。
我在上一篇文章《古永锵、张朝阳、龚宇……谁会成为第一个电视人?》中,对视频网站的内容、平台、终端、模式、思维做了一些分析。文章发表后有不少先进对我的观点提出了不同意见,大致归纳为视频网站没有做内容的经验,走先平台后内容,先用户量后收益,先购买后自制的模式是客观必然。我承认这类观点有非常必要的合理性,或者说内容建设和平台建设都是极其重要的。但是,内容自制、内容分销的“乐视模式”,坚持了内容第一性,从而在模式上颠覆了视频网站,这才是一个良性的盈利模式。
最近我比较了乐视、优土、奇艺、搜狐、腾讯几家新近发布的财报,字里行间提炼了一些数据。
1、优土2013Q2的日均VV已突破2亿(摘自古永锵采访),乐视一个季度后Q3的日均VV是1.2亿次左右(摘自速途研究院),大约是优土的五分之三;
2、乐视Q3版权分销的收入占总营收的35.7%(摘自速途研究院),达到2.19亿元,Q3乐视实现净利润6761万元,也就是说,如果没有版权分销乐视将陷入亏损;优土集团Q2综合净收入为人民币7.535亿元,净亏损为人民币1.051亿元;内容成本近3亿元,占净营收比重超过40%(摘自优酷土豆集团财报);
3、在2012年12月,百度完成了对视频网站爱奇艺的股份收购,并将其财务数据合并入百度Q4财报。受此影响,净利环比出现退步。该季度百度总营收63.35亿元人民币,环比仅增长1%,净利润27.95亿元人民币,环比下降7%(摘自《新京报》);这可以反应,爱奇艺是亏损的;
4、搜狐、腾讯财报没有提到视频的盈亏,极大可能是亏损的。
如果先完成用户布局再完成内容布局为真,为什么用户流量前几名的视频网站全部亏损,唯独排名6、7位的乐视实现盈利,为什么唯独盈利的那家网站,利润主要来自版权分销;反过来说,用户增加对版权成本的摊薄从而增加利润是不是真的现实,流量带来的带宽成本增加跟流量带来的广告增值之间是怎样的一个函数关系;另外,中国的视频广告增长空间有多大,视频网站在烧死自己之前能不能看到质变的那一天。
如果优土的净收入中也有35%,即2.63亿元,是版权分销收入,或者3亿元版权成本用来做自制内容或者自持版权,优土就可能瞬间盈利,这一情况对搜狐、腾讯、爱奇艺同样适用。
如果这些问题的答案被我言中,那么自制内容、自持内容、分销内容有可能成为视频网站生死存亡的唯一一根稻草。流量、用户、入口、产品、营销,那些互联网的小戏法,在内容的巅峰面前可能将视频网站推入死穴。
视频网站的主流内容是与电视台同步的影视剧,另外一部分是电视台播出过的综艺,所以智能电视们从未颠覆电视,他们不拥有内容,这无关媒介属性的优劣,传播效率也无法从根源上颠覆,内容才是颠覆的根本。如果你拥有了优质的视频内容,我们在哪看电视、看什么样的电视、看哪个品牌的电视都无所谓了。
颠覆电视机之前,请先颠覆你们自己。
但是,这一切真的如乐视提出的那样会颠覆电视吗?
一直臆想,从未颠覆
第一次看乐视产品说明,想不明白他们为什么选择了一个适合移动终端的安卓系统,把60寸的大屏幕做成一个个的APP。后来明白,安卓系统是这些电视机实现用户垄断的关键设计,就可以让用户进入精心布局的UI系统,把用户吸进自己的产品,同时给其他竞争对手设置一道无形的水泥墙。如果这堵墙放开了,他们做电视机的意义便失去了。
这里我们不讨论安卓和微软在智能电视上的优劣势。2010年的某一天,为了节省空间,我把PC接到客厅的液晶电视上。从此可以在一块屏幕上一键切换,看电视、看视频、打游戏、网购,满足我的一切需要,而且这一自创的“智能电视”如果将硬件做下集成,相信可以满足绝大多数用户的需求。事实上,互联网的智能电视们下线之前就先天不足,他们认为用户只有一种需求属性,除了看视频、除了网购,对不起,您还是要到PC上去;把自己的影视资源打包收费,告诉用户光看我的视频就够了,《中国好声音》被搜狐买了独家您先别惦记了;在50寸、60寸的电视机上水果忍者、捕鱼达人、愤怒小鸟,这是什么用户体验?
互联网的信息是海量的,信息在云端,做一个垄断性的硬件又能拦得住谁。不论有几家互联网公司涉足智能电视机,只要还抱持着海底筑坝、画地为牢的心态,就早晚会成为市场的弃儿;迟早会被一个符合互联网精神、硬件更强大的“电脑电视”所颠覆,那个东西超越电视机、个人电脑或移动终端,不论放在客厅还是拿在手里,功能均一,统称“终端”。我坚持认为,终端应该是由传统的家电企业和个人电脑企业合谋完成的事业。
互联网公司电视的一大杀手锏就是便宜,乐视60英寸电视售价6999元,而在此前同尺寸产品的主流价位在10000元到12000元;阿里42英寸起售价仅为1999元,这一价格只能买到一些国产小品牌40寸的电视。对于中国消费者,便宜就是王道。
但是击穿价格底线的售价对于互联网公司来说在硬件上是没有什么油水可赚的,对于这几家的销售量更值得担忧。我们不要听那些几分钟售罄的话。根据第三方数据,上半年中国内销彩电零售规模2301万台,我们做一个相当乐观的假设,几家互联网智能电视一年内可以占有10%的市场份额,即全年460万台左右,可是电视机用户需要多少年才能赶上他们在线上的用户呢?
在用户购买增值服务来说,在线用户付费模式已经萎缩,又有多少用户会在有线电视收视费之外花几百元来购买“中国最全的影视库”呢?对于智能电视未来的盈利机会,也许只在电视端的广告投放了。
什么颠覆了电视?
“得大妈者得天下”,电视的内容越来越老年化、低学历化,有价值的观众在流失去往网络。我妈妈是标准的中老年大妈群体,去年开始她看电视剧都在网络上了。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网络已经把电视台颠覆了,因为网络有竞争力的内容主要是买来的;电视剧要跟卫视同步,否则就没有点击;综艺节目也要播电视台的,自制节目没人看;最重要的,视频网站几乎没有盈利的,而且亏损有可能是长期性、模式性的。
我在上一篇文章《古永锵、张朝阳、龚宇……谁会成为第一个电视人?》中,对视频网站的内容、平台、终端、模式、思维做了一些分析。文章发表后有不少先进对我的观点提出了不同意见,大致归纳为视频网站没有做内容的经验,走先平台后内容,先用户量后收益,先购买后自制的模式是客观必然。我承认这类观点有非常必要的合理性,或者说内容建设和平台建设都是极其重要的。但是,内容自制、内容分销的“乐视模式”,坚持了内容第一性,从而在模式上颠覆了视频网站,这才是一个良性的盈利模式。
最近我比较了乐视、优土、奇艺、搜狐、腾讯几家新近发布的财报,字里行间提炼了一些数据。
1、优土2013Q2的日均VV已突破2亿(摘自古永锵采访),乐视一个季度后Q3的日均VV是1.2亿次左右(摘自速途研究院),大约是优土的五分之三;
2、乐视Q3版权分销的收入占总营收的35.7%(摘自速途研究院),达到2.19亿元,Q3乐视实现净利润6761万元,也就是说,如果没有版权分销乐视将陷入亏损;优土集团Q2综合净收入为人民币7.535亿元,净亏损为人民币1.051亿元;内容成本近3亿元,占净营收比重超过40%(摘自优酷土豆集团财报);
3、在2012年12月,百度完成了对视频网站爱奇艺的股份收购,并将其财务数据合并入百度Q4财报。受此影响,净利环比出现退步。该季度百度总营收63.35亿元人民币,环比仅增长1%,净利润27.95亿元人民币,环比下降7%(摘自《新京报》);这可以反应,爱奇艺是亏损的;
4、搜狐、腾讯财报没有提到视频的盈亏,极大可能是亏损的。
如果先完成用户布局再完成内容布局为真,为什么用户流量前几名的视频网站全部亏损,唯独排名6、7位的乐视实现盈利,为什么唯独盈利的那家网站,利润主要来自版权分销;反过来说,用户增加对版权成本的摊薄从而增加利润是不是真的现实,流量带来的带宽成本增加跟流量带来的广告增值之间是怎样的一个函数关系;另外,中国的视频广告增长空间有多大,视频网站在烧死自己之前能不能看到质变的那一天。
如果优土的净收入中也有35%,即2.63亿元,是版权分销收入,或者3亿元版权成本用来做自制内容或者自持版权,优土就可能瞬间盈利,这一情况对搜狐、腾讯、爱奇艺同样适用。
如果这些问题的答案被我言中,那么自制内容、自持内容、分销内容有可能成为视频网站生死存亡的唯一一根稻草。流量、用户、入口、产品、营销,那些互联网的小戏法,在内容的巅峰面前可能将视频网站推入死穴。
视频网站的主流内容是与电视台同步的影视剧,另外一部分是电视台播出过的综艺,所以智能电视们从未颠覆电视,他们不拥有内容,这无关媒介属性的优劣,传播效率也无法从根源上颠覆,内容才是颠覆的根本。如果你拥有了优质的视频内容,我们在哪看电视、看什么样的电视、看哪个品牌的电视都无所谓了。
颠覆电视机之前,请先颠覆你们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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