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奕迅被称为「歌神」的原因是什么?
最直接明了、简单扼要的原因,一句话足矣:时势造英雄。
当然又不仅仅于此。
是的,时势很重要。
把第一代歌神许冠杰放到2013年,他可能只能玩地下音乐,跟自己兄弟组个独立乐队,然后在某个香港工厂大厦的小Live House里,和台下一群粉丝高吼:“呢个世界上,有精仔有懵仔有叻仔散仔赌仔,重有戆居仔”。你想象不到,70年代这首名为《天才与白痴》的歌,看起来歌词那么简单粗俗,可流行得一塌糊涂,同名电影更是票房大卖,火到街知巷闻。
把第二代歌神张学友放到2013年,他可能至今还在为《雪狼湖》找不到投资商而四处奔走,为了说服老板投钱做这个梦寐以求的音乐剧而费劲唇舌。别说在红馆连开42场了,就算要放在北京那个只能坐500人的木马小剧场,估计能卖1000张票都值得庆功。然后,弄完了再继续回去,每天爱你多一些,吻别,朋友我永远祝福你。去各个二线城市接拼盘商演,走秀赚奶粉钱。
反过来,第三代歌神陈奕迅一样。如果把陈奕迅放80年代,他也只能像李克勤一样,在“四大天王”横扫全亚洲的光辉后面,落寞的被人称为“第五天王”,半红不紫,开演唱会上座率不到6成,出不了专辑,接着去主持电视节目,当世界杯主持,走走通告,维持可怜的曝光率,证明自己存在过……
陈奕迅是幸运的。他参加新秀歌唱比赛出道,拿到冠军,签约唱片公司,那是1995年。他正好处在香港娱乐事业下滑的当口,侥幸赶上了最后一班车。再晚一年,同样是冠军的何韵诗等了足足五年才有机会出一张属于自己的唱片;再晚两年,依然是冠军的刘浩龙,直到现在,已经七年没有出过一张大碟了。
他出现在香港由盛转衰的时间节点,唱着《时代曲》而被人所知。“好想唱一阙歌,叫你认清楚我”,大家真的认得了,有这样一个叫陈奕迅的歌手。
但是,光有运气还不够。
没有实力,没有勤奋,没有吃苦,没有光鲜亮丽背后的种种磨难,陈奕迅也不会是陈奕迅。运气是会用完的,吃过的苦才能变成自身的财富,支撑一个人继续成长。
很不幸,他的运气很快用完。出的第一张唱片卖得马马虎虎,香港遭遇金融风暴,娱乐行业受到重挫,签约的华星唱片高层又开始人事变动,老板嫌他外形条件不佳(是的,这名肥佬在不肥的时候就已经被人嫌弃了),把他放逐到台湾,去做国语唱片。
唱国语歌没问题。但问题在于,台湾市场更残酷。他在香港,至少还是个TVB选秀出身的冠军,大家在电视上见过他,在自己的老家,说熟悉的广东话,陈奕迅,还算是个“名人”。在台湾,他只是香港某个节目里出道的小歌手,山高皇帝远,唱片公司对他不闻不问,最让他觉得难堪的是,他完全不会说、不会听普通话,只会两句——是的,谢谢。
对了,台湾还说台语……
所以那段时间,是陈奕迅若干年后回忆起,人生最灰暗的时光。
之一。
后面陈奕迅还灰暗过若干次,这只是刚刚开始。
语言不通,文化隔膜,举目无亲。陈奕迅在台湾,连出门逛街都成问题,只能窝在宿舍里。他其实不是没出路,他英文非常出色,在英国留学读的是建筑师,也拿到了声乐的文凭,他的父亲还是英国政府的高级公务员。他完全可以做一名出色的建筑师,说不定日后维港旁边的会展中心就是他的作品;他也可以继续呆在英国,做一名伦敦的中产精英,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他也可以回港当一名声乐教授,教书育人,桃李满天下。
但是最终他没有做这些事。他还是选择了唱歌。他不会普通话,就苦练普通话,练到从第一张国语专辑起就基本没有什么口音,再到如今流畅说国语,可以称得上是香港艺人里普通话最好的之一;他的唱片公司太商业化,让他不能做自己想做的音乐,所以即便在他如日中天的时候突然雪藏他,录好专辑不让出,演唱会不让开,断绝他一切唱歌的念头,胁迫他续签,他也能隐忍煎熬,熬过漫长的500天,重新再来,为的就是要唱自己想唱的歌,做自己想做的音乐;他不明白歌词的意思,就专门请教词人,甚至于可以花上十年的时间去亲身体验一首歌的意境,以致于让作词人后来都感叹,陈奕迅在这十年里,每隔一段时间,就告诉我对这首歌的新领悟……
那个作词人是词神林夕,那首歌,是《我的快乐时代》。
离时代远远,没人间烟火,毫无代价唱最幸福的歌。
是的,陈奕迅能成为第三代歌神,有一些人不屑地说,不就是运气么。我承认,运气非常重要;但是一个人的坚持,以及与生俱来的才华,也同样重要。用一句经常被秀粉们用的话来说——你们知道陈奕迅有多努力吗。
他的音准极佳,音域宽广,音色醇厚,天生就是唱歌的料,老天爷赏饭吃。不过,中国13亿人,会唱歌的实在太多了。陈奕迅在早期还在炫技,比如第一张国语专辑里的《Style》就是早期的典型炫技之中。飚高音、飚假音、飚爆发力,他都干过。甚至于模仿其他歌手,他也手到擒来。演唱会模仿谭咏麟,让许多人只听CD,没看过DVD的人以为是真的校长来了;03年演艺协会的年会上他模仿四大天王,也是有模有样。差一点,他就成为二三线城市里那些靠模仿天王巨星而维生的“刘德桦”、“张雪友”,兴许在另一个平行时空,我们能在中国移动于某个县城里做手机冲话费的活动时,看见他在台上唱“啊哈,给我一杯忘情水,大家跟我一起来,手在哪里!”
很快,他对唱歌的理解,就已经不再是单纯的炫技。技巧固然很重要,但技巧本身只是一种手段。能不能打动听众,不是靠技巧,而是靠歌词的内容,旋律的优美,以及最重要的——歌手演绎。
从1998年《我的快乐时代》开始,陈奕迅意识到了这一点,他不再炫技,而是尝试用“无招胜有招”的方式,用听起来最简单的方式去演绎,尝试用“内功”打动观众。他用了许多方法去改变自己的声音,比如抽很多烟让声音变沙哑;比如刻意降低一首歌的KEY,比如取消副歌高八度的跳跃……
是不是你会发现,好多陈奕迅的歌,感觉很容易唱,但自己在KTV唱的时候,却总是出不来那个味道?
《十年》《好久不见》《红玫瑰》,旋律中慢板,音域也不宽,普通人都能唱。但是,这就跟江湖上的侠客一样,如今机关枪在手,人人都可以斩杀一片;但过去手里只有一把小刀,想独步武林就难了。小李飞刀这样的绝技,不是人人都能学会的。
越是这样的歌,越难唱。《好久不见》(粤语版《不如不见》)这样的歌,多少个选秀节目里,成了参赛者的噩梦。
陈奕迅是怎么做的呢?
他自己的形容是——拿到这首歌,第一时间的反应,感觉这是属于张国荣的歌。他于是开始幻想,如果哥哥还在世,他会如何演绎这首歌。于是他开始重复的听张国荣的歌曲,尤其是类似于《好久不见》的歌,特别是同是作曲人陈小霞所写的,《最冷一天》。
他让张国荣洗脑了很久,直至自己能带入哥哥的精神世界,然后用他的方式,去演绎《好久不见》,《不如不见》。
这样唱一首歌,需要花很多时间。这样的付出,并不是哪个歌手都可以做到,也不是哪个歌手都有这样的耐心。
就像一些影帝级的演员,为了饰演一个角色,会去真的做这个角色的职业一样。电影史最经典的案例,是罗伯特·德尼罗为了饰演《出租车司机》,真的在纽约开了几个月的出租车。
我们称这种演员的表演方式为——方法派演技。
而如果要在唱歌这门子事业上也弄一个“方法派演唱”出来,陈奕迅就是。
可惜的是,很多歌手都以为技术流最重要。所以我们看到许多中国的好声音们,拼命的飚高音,飚震音,恨不得把所有听众都给震傻。他们以为掌握绝对的技巧,并且把技巧简单粗暴的展示出来,就是会唱歌了。
你什么时候能看见陈奕迅拼命飚高音?就连CD版的《浮夸》最后那一声高音呐喊,他自己在红馆演唱会里,从2006年出这首歌到如今2013年,四次演唱会,开了快上百场,他都没有认真的飚过一回。倒是,我们在KTV里,经常能听到有人唱这首歌,一定要把最后这一声给吼上去;选秀节目里,歌手也没少得了飚这最后的高音。
他们还需要表演给我们看,够歇斯底里吧。
但陈奕迅,已经不需要了。
得了多少奖,唱了多少歌,开了多少次演唱会……这都不是陈奕迅成为歌神的真正原因。
真正的原因是,他知道,如何送给芸芸众生,叫几百万人流泪过的歌。
当然又不仅仅于此。
是的,时势很重要。
把第一代歌神许冠杰放到2013年,他可能只能玩地下音乐,跟自己兄弟组个独立乐队,然后在某个香港工厂大厦的小Live House里,和台下一群粉丝高吼:“呢个世界上,有精仔有懵仔有叻仔散仔赌仔,重有戆居仔”。你想象不到,70年代这首名为《天才与白痴》的歌,看起来歌词那么简单粗俗,可流行得一塌糊涂,同名电影更是票房大卖,火到街知巷闻。
把第二代歌神张学友放到2013年,他可能至今还在为《雪狼湖》找不到投资商而四处奔走,为了说服老板投钱做这个梦寐以求的音乐剧而费劲唇舌。别说在红馆连开42场了,就算要放在北京那个只能坐500人的木马小剧场,估计能卖1000张票都值得庆功。然后,弄完了再继续回去,每天爱你多一些,吻别,朋友我永远祝福你。去各个二线城市接拼盘商演,走秀赚奶粉钱。
反过来,第三代歌神陈奕迅一样。如果把陈奕迅放80年代,他也只能像李克勤一样,在“四大天王”横扫全亚洲的光辉后面,落寞的被人称为“第五天王”,半红不紫,开演唱会上座率不到6成,出不了专辑,接着去主持电视节目,当世界杯主持,走走通告,维持可怜的曝光率,证明自己存在过……
陈奕迅是幸运的。他参加新秀歌唱比赛出道,拿到冠军,签约唱片公司,那是1995年。他正好处在香港娱乐事业下滑的当口,侥幸赶上了最后一班车。再晚一年,同样是冠军的何韵诗等了足足五年才有机会出一张属于自己的唱片;再晚两年,依然是冠军的刘浩龙,直到现在,已经七年没有出过一张大碟了。
他出现在香港由盛转衰的时间节点,唱着《时代曲》而被人所知。“好想唱一阙歌,叫你认清楚我”,大家真的认得了,有这样一个叫陈奕迅的歌手。
但是,光有运气还不够。
没有实力,没有勤奋,没有吃苦,没有光鲜亮丽背后的种种磨难,陈奕迅也不会是陈奕迅。运气是会用完的,吃过的苦才能变成自身的财富,支撑一个人继续成长。
很不幸,他的运气很快用完。出的第一张唱片卖得马马虎虎,香港遭遇金融风暴,娱乐行业受到重挫,签约的华星唱片高层又开始人事变动,老板嫌他外形条件不佳(是的,这名肥佬在不肥的时候就已经被人嫌弃了),把他放逐到台湾,去做国语唱片。
唱国语歌没问题。但问题在于,台湾市场更残酷。他在香港,至少还是个TVB选秀出身的冠军,大家在电视上见过他,在自己的老家,说熟悉的广东话,陈奕迅,还算是个“名人”。在台湾,他只是香港某个节目里出道的小歌手,山高皇帝远,唱片公司对他不闻不问,最让他觉得难堪的是,他完全不会说、不会听普通话,只会两句——是的,谢谢。
对了,台湾还说台语……
所以那段时间,是陈奕迅若干年后回忆起,人生最灰暗的时光。
之一。
后面陈奕迅还灰暗过若干次,这只是刚刚开始。
语言不通,文化隔膜,举目无亲。陈奕迅在台湾,连出门逛街都成问题,只能窝在宿舍里。他其实不是没出路,他英文非常出色,在英国留学读的是建筑师,也拿到了声乐的文凭,他的父亲还是英国政府的高级公务员。他完全可以做一名出色的建筑师,说不定日后维港旁边的会展中心就是他的作品;他也可以继续呆在英国,做一名伦敦的中产精英,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他也可以回港当一名声乐教授,教书育人,桃李满天下。
但是最终他没有做这些事。他还是选择了唱歌。他不会普通话,就苦练普通话,练到从第一张国语专辑起就基本没有什么口音,再到如今流畅说国语,可以称得上是香港艺人里普通话最好的之一;他的唱片公司太商业化,让他不能做自己想做的音乐,所以即便在他如日中天的时候突然雪藏他,录好专辑不让出,演唱会不让开,断绝他一切唱歌的念头,胁迫他续签,他也能隐忍煎熬,熬过漫长的500天,重新再来,为的就是要唱自己想唱的歌,做自己想做的音乐;他不明白歌词的意思,就专门请教词人,甚至于可以花上十年的时间去亲身体验一首歌的意境,以致于让作词人后来都感叹,陈奕迅在这十年里,每隔一段时间,就告诉我对这首歌的新领悟……
那个作词人是词神林夕,那首歌,是《我的快乐时代》。
离时代远远,没人间烟火,毫无代价唱最幸福的歌。
是的,陈奕迅能成为第三代歌神,有一些人不屑地说,不就是运气么。我承认,运气非常重要;但是一个人的坚持,以及与生俱来的才华,也同样重要。用一句经常被秀粉们用的话来说——你们知道陈奕迅有多努力吗。
他的音准极佳,音域宽广,音色醇厚,天生就是唱歌的料,老天爷赏饭吃。不过,中国13亿人,会唱歌的实在太多了。陈奕迅在早期还在炫技,比如第一张国语专辑里的《Style》就是早期的典型炫技之中。飚高音、飚假音、飚爆发力,他都干过。甚至于模仿其他歌手,他也手到擒来。演唱会模仿谭咏麟,让许多人只听CD,没看过DVD的人以为是真的校长来了;03年演艺协会的年会上他模仿四大天王,也是有模有样。差一点,他就成为二三线城市里那些靠模仿天王巨星而维生的“刘德桦”、“张雪友”,兴许在另一个平行时空,我们能在中国移动于某个县城里做手机冲话费的活动时,看见他在台上唱“啊哈,给我一杯忘情水,大家跟我一起来,手在哪里!”
很快,他对唱歌的理解,就已经不再是单纯的炫技。技巧固然很重要,但技巧本身只是一种手段。能不能打动听众,不是靠技巧,而是靠歌词的内容,旋律的优美,以及最重要的——歌手演绎。
从1998年《我的快乐时代》开始,陈奕迅意识到了这一点,他不再炫技,而是尝试用“无招胜有招”的方式,用听起来最简单的方式去演绎,尝试用“内功”打动观众。他用了许多方法去改变自己的声音,比如抽很多烟让声音变沙哑;比如刻意降低一首歌的KEY,比如取消副歌高八度的跳跃……
是不是你会发现,好多陈奕迅的歌,感觉很容易唱,但自己在KTV唱的时候,却总是出不来那个味道?
《十年》《好久不见》《红玫瑰》,旋律中慢板,音域也不宽,普通人都能唱。但是,这就跟江湖上的侠客一样,如今机关枪在手,人人都可以斩杀一片;但过去手里只有一把小刀,想独步武林就难了。小李飞刀这样的绝技,不是人人都能学会的。
越是这样的歌,越难唱。《好久不见》(粤语版《不如不见》)这样的歌,多少个选秀节目里,成了参赛者的噩梦。
陈奕迅是怎么做的呢?
他自己的形容是——拿到这首歌,第一时间的反应,感觉这是属于张国荣的歌。他于是开始幻想,如果哥哥还在世,他会如何演绎这首歌。于是他开始重复的听张国荣的歌曲,尤其是类似于《好久不见》的歌,特别是同是作曲人陈小霞所写的,《最冷一天》。
他让张国荣洗脑了很久,直至自己能带入哥哥的精神世界,然后用他的方式,去演绎《好久不见》,《不如不见》。
这样唱一首歌,需要花很多时间。这样的付出,并不是哪个歌手都可以做到,也不是哪个歌手都有这样的耐心。
就像一些影帝级的演员,为了饰演一个角色,会去真的做这个角色的职业一样。电影史最经典的案例,是罗伯特·德尼罗为了饰演《出租车司机》,真的在纽约开了几个月的出租车。
我们称这种演员的表演方式为——方法派演技。
而如果要在唱歌这门子事业上也弄一个“方法派演唱”出来,陈奕迅就是。
可惜的是,很多歌手都以为技术流最重要。所以我们看到许多中国的好声音们,拼命的飚高音,飚震音,恨不得把所有听众都给震傻。他们以为掌握绝对的技巧,并且把技巧简单粗暴的展示出来,就是会唱歌了。
你什么时候能看见陈奕迅拼命飚高音?就连CD版的《浮夸》最后那一声高音呐喊,他自己在红馆演唱会里,从2006年出这首歌到如今2013年,四次演唱会,开了快上百场,他都没有认真的飚过一回。倒是,我们在KTV里,经常能听到有人唱这首歌,一定要把最后这一声给吼上去;选秀节目里,歌手也没少得了飚这最后的高音。
他们还需要表演给我们看,够歇斯底里吧。
但陈奕迅,已经不需要了。
得了多少奖,唱了多少歌,开了多少次演唱会……这都不是陈奕迅成为歌神的真正原因。
真正的原因是,他知道,如何送给芸芸众生,叫几百万人流泪过的歌。
所以,他是这个年代的歌神。
来源:知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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