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位置:首页 » 财经风云 »

天弘基金股东内讧:内蒙君正不增资 阿里要仲裁

时间:2015年01月04日 ⁄ 分类: 财经风云 评论:0

蚂蚁金服于12月10日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针对内蒙君正(601216,股吧)拒不履行《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增资与认购协议》的问题,请求裁决内蒙君正履行协议向天弘基金缴纳应缴出资额6943万元,并请求裁决在内蒙君正全额缴纳出资额之前依法限制内蒙君正对于天弘基金未出资部分的股东权利。

据悉,蚂蚁金服提出的仲裁请求是:

1. 裁决内蒙君正向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缴纳出资额人民币69,430,500元,并支付自2014年7月1日至生效裁决所确定的给付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逾期付款利息(截止到2014年12月12日该逾期付款利息为人民币1,782,049.50元)。

2. 裁决在内蒙君正全额缴纳上述第1项仲裁请求的出资额之前依法限制内蒙君正对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未缴纳出资部分所对应的表决权、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

3. 裁决确认蚂蚁金服已履行《增资与认购协议》,依法持有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1%的股权。

4. 裁决内蒙君正履行《增资与认购协议》的约定,配合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办理完成本次交易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协助将蚂蚁金服登记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51%的股东。

5. 裁决如果内蒙君正在生效裁决所确定的给付日不履行缴纳出资义务,解除内蒙君正的增资权及增资资格。

6. 裁决内蒙君正赔偿蚂蚁金服因办理本案所支出的律师费和差旅费等费用。

7. 由内蒙君正承担本案全部仲裁费用。

蚂蚁金服表示,如果内蒙君正在生效裁决所确定的付款日依然拒不履行缴纳出资义务,蚂蚁金服还申请裁决解除内蒙君正的增资权及增资资格。

蚂蚁金服理财事业部总经理袁雷鸣表示,蚂蚁金服提起本次仲裁,是希望以法律手段推动问题解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和协议为准绳,我们对于仲裁机构作出公正的裁决非常有信心。

袁雷鸣表示,本次仲裁是天弘基金股东层面解决争议的行为,蚂蚁金服和天弘基金在余额宝业务上的合作不会受到任何影响,余额宝的服务一切正常,用户尽可以放心。

上一篇:关于2015年的50条预言
下一篇:要懂法
目前有 0 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