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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志强:谁是剥削?

时间:2015年02月19日 ⁄ 分类: 财经风云 评论:0

一九四九年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了。推翻了剥削阶级的被剥削阶级成了国家的主人,掌握了统治、管理国家的权力,并且联合了部分民族资产阶级,组织了新的国家政府。人吃人的剥削制度被彻底摧毁了。建立了新的人人平等的没有剥削的共和国制度。

前三十年,又经历过三反五反、公私合营、反右斗争、农村合作社、人民公社、四清运动、文化大革命等等阶级斗争和群众运动。三十年从经济上和生产资料上实现了几乎全部的国有化,彻底消灭了剥削的资本基础和雇工条件,从政治上实现了"又专又红"的意识形态清理,从肉体上消灭了几乎所有从旧社会遗留的资产阶级份子、地富反坏右,甚至他们的后代和亲属。从文化上消灭了除红宝书之外的几乎全部文字、文学、艺术、演出形式和娱乐活动。彻底消灭了剥削。

当工人、农民当家作主人时,当中国所有的劳动就业都只有全民和集体两种所有制的渠道来源时,谁还能说中国还存在着剥削阶级和剥削制度吗?

但在消灭剥削阶级和剥削制度的三十年中,当家作主人的工人、农民和代表无产阶级的政党领导之下,中国人是否从计划经济中获得了幸福的生活了呢?中国没有了全面的战争,却始终生活在战争的恐怖威胁之中。备战备荒的口号和实际为了战争而进行的建设始终没有停止,并在大干快上。"深挖洞,广集粮"从边防到内地,无处不在。

从工业品到农产品几乎全部是按人头和年龄分配,吃不饱,穿不暖的现象,不仅仅是在农村的经济落后地区存在,连经济发达的中心城市和国家的首都都同样贫穷。三年灾害因饥饿死去的人口超过了数年的战争。未成年的数千万青年被迫背井离乡而到农村去自谋生路与口粮。城市中无法就业的人口想去被剥削而混口饭吃都没有机会和可能。

政府靠挤压农民的利益和靠城市廉价的劳动力所获取的财富并没有能改变中国人的命运。中国的经济状况始终没有改善,贫困和短缺始终是没有了剥削制度之后的两座大山。从小学的课本中,我们知道的中国是地大物博,自然资源丰富的国家。我们知道的是要做物质极大丰富的共产主义的接班人。我们知道的是要"解放世界三分之二的劳苦大众"。

我们不知道的是世界上其他国家的民主制度;不知道大多数国家人民的生活比中国更富裕;不知道那些被称为是有剥削阶级社会中的被剥削的阶级有自己选举国家领导人的选票;不知道他们有自由选择就业或创业的权利;不知道他们有自由选择购买工业和农业产品的权利;不知道他们有阅读各种文艺作品,学习各种文化、科技的机遇;不知道他们有人身自由、言论自由、新闻自由和思想自由的权利。

无法想象的是三十年来,生活在像战争年代,连外出都要凭路条,介绍信,良民证,吃饭要凭粮票,就业要靠分配,家庭无法自由团圆,无书可读、无学可上的状态下,几亿中国人却在高喊着国家万岁,人民万岁,阶级斗争万岁,制度万岁,领袖万岁?

终于,伟大的党觉醒了。不但"打倒了四人帮",还终止了"阶级斗争"的争论,开始了改革开放的新篇章。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决定,改变了中国人的观念,党在领导中国人民走向致富的道路。并且是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道路。

经济制度的改革,打破了国有经济垄断的天下。对外开放吸引外资进入的法律首先光明正大的登上了舞台。非公经济从补充地位,随着市场经济框架的建立,上升到与国有经济同等的宪法地位。非公经济的劳动雇工也打破了超过七人即为剥削的限制。那么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被剥削阶级建立的政权,是否是在用法律鼓励剥削?并且在用法律鼓励重新建立起一个剥削阶级的阶级呢?

马克思曾以资本的雇佣劳动关系来定义剥削行为。如果这样资本是私人资本时是剥削,是垄断的官僚资本时是剥削,那么是全民资本时就不是剥削吗?(有哪位非职工者从这种所谓的全民资本中实际受益过吗?)

当中国前三十年都是全民资本时,并没有让中国人的生活过的比现在各种资本出现时更好。没有了纺织部,中国人不但不再穿补钉加补钉的衣服,还有大量纺织品出口;没有了冶金部,中国的钢铁不但数量扩大无数倍,还产能过剩了;没有了粮食部,粮食连年大丰收,不但取消了粮票,也有了各种加工品;取消了各种机械部,轻重工产品都不用凭工业卷购买,也大量出口了。

难道是剥削的制度优于没有剥削的制度?中国为什么要给私人资本的外资投入巨大的税收优惠?为什么要给私人创业和私人资本税收的优惠?难道这些优惠是在鼓励剥削?取消了公有资本的垄断,放开了境外资本的进入和私有资本的限制,才释放了经济的活力,改变了中国的经济增长!非公经济今天已经解决了中国80%以上的就业,提供了70%的税收。难道这是剥削制度的功劳?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是否是剥削,已经不能再简单用资本僱用劳动的关系来界定了。还要有个法律与制度是否保护公平交易的原则。如果是公平的交易:交易的双方都在同一合法的交易原则下阳光的进行交易。那么雇用的一方就是在创造就业的机会,应受到法律的支持和保护。被雇用的一方是自愿的转让自己的劳动能力、技术、知识而获得合理的劳动报酬和保障。也同样应受到法律的保护。

此时,也许剥削在严格的法律制度下,并非出现在私有资本,外资资本等非公资本的雇用关系中。而是出现在官僚资本的垄断中。名义上是全民资本的国有资本,反而会在垄断下用资源垄断、价格垄断、经营权力的垄断变成对消费者的剥削!为什么国内的电讯价格高于境外的?为什么国内的石油价格高于境外的?为什么国内的银行收费价格高于境外的?

当中国的经济融入世界经济之中时,价格的对比,劳动收入的对比和劳动收入占国家GDP的比重,都成为了另外一些衡量的指标。雇用关系不再是"剥削"的唯一定性的标准。自由竞争中,劳动工资也不再是"剥削"的定性的标准。

当互联网将大量的免费服务推向市场时,羊毛出在了猪身上的现象大量出现。交易的成本从消费者身上转嫁到另外一方。盈利方式的改变,同时改变了原有的经济学基础。资本论不再是万能和唯一的。剥削的原有概念基础也被新经济改变了。国际资本市场的开放,也让中国土生土长的企业一夜之间变成了国际资本市场中的宠儿。连国有资产都嫁接了境外资本,同时也改变了雇主的地位和雇用的关系。甚至连被雇用者都成为了股东,那么是否是剥削的定义也会因此而改变吗?

如今如果再发生"革命",还会是被剥削阶级针对剥削阶级的革命吗?还会是工人、农民针对资本的革命吗?还会是建立一个没有剥削阶级的革命吗?阶级斗争还会成为革命的理由和动因吗?

没有人再想回到文革高喊"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的时代。同时不应再制造一个阶级斗争的新时代!

 

来源:任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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