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人人都爱海外代购
2015年12月5日,香港《南华早报》网站发表了题为《政府顾问:当局快将出台打击代购措施》的报道,报道中称,内地政府可能会大幅抑制海外代购服务,以促进国内消费。
随着中国消费者更多地从海外购物,如婴儿奶粉、化妆品、奢侈品手袋和新鲜食物等,海外代购业务近年快速增长。代购者们在海外购买产品,再卖给内地顾客以赚取利润。他们通常通过各种渠道避开关税以节省成本。据市场研究机构“财富品质研究院”院长周婷称,代购“不仅让政府损失了税收收入,还引起奢侈品牌供应和定价机制的混乱”,在一些情况下,“甚至会影响顾客利益”。然而实际情况是,海外代购在中国的蓬勃发展,让中国消费者获益良多。
在最初,海外代购只是零星的个人行为:在外工作或者学习的中国人,每年回家的时候帮亲戚朋友带点化妆品、手表、皮包等,委托人则会给予其一定的“跑腿费”作为酬谢。一些人也开始看到其中的商机,他们开始联合国外的亲友,帮人们购买他们想要的物品。在2007年,众多互联网公司开始瞄准海外代购,一批专注于海淘的网站与企业开始出现,这使得更多人有机会接触国外质优价廉的商品。
2008年的三聚氰胺事件成为了海外代购的重大利好,此事件后,多个国家禁止中国乳制品进口,虽然中国国家质检总局在2008年9月24日表示牛奶事件已得到控制,但2011年中国中央电视台《每周质量报告》调查发现,仍有7成中国民众不敢买国产奶。因为担心在国内买到的进口奶粉是“假洋品牌”,加之提价频繁,中国市场的洋品牌奶粉普遍比国外贵1-2倍,纠结而多疑的中国父母们开始通过代购或者亲赴海外抢购奶粉。多个国家与地区不得不针对奶粉实施限购,来抵挡来势汹汹的中国买家。2013年,德国最大的日用品连锁店DM超市出台限购规定,每位顾客最多只能买3罐奶粉,且还要求出示孩子的身份证明或带着孩子才能买。
在此之后,海外代购所涉及的商品范围日趋扩大,这一具有中国特色的商业模式开始冲击全球。在欧洲、日本等地,商店中开始配置中文导购,甚至允许使用银联卡。2008年后,除了母婴产品以外,奢侈品的代购热度也有增无减。贝恩咨询公司发布的《2013年中国奢侈品市场研究》称,中国奢侈品消费量达1160亿美元,其中很大一部分来自海外代购。此外,电子产品的狂热粉丝们也力图通过海外代购第一时间拿到各种新产品。当然,部分追求生活质量的中国人甚至把目光投向了一些匪夷所思的产品。2015年,赴日中国旅客在购买日本“招牌商品”电饭煲外,还开始抢购温水洗净马桶盖,甚至将秋叶原一家电器店买至断货。
在质量保证外,中国人对海外代购如此热衷的一大原因就是国外低廉的产品价格,这在奢侈品价格上体现的尤为明显。国内奢侈品价格高于国外,已经是众人皆知。据商务部调查,手表、箱包、服装等20种品牌高档消费品价格,内地市场比香港要高45%左右,比美国高51%,比法国高72%。
奢侈品国内外差价最为重要的原因,是在中国高昂的税额。事实上,中外奢侈品有 70%到90%的差价是由于税收造成的,而因为品牌在中国市场不同的定位而产生的价格差只占总差价的10%到30%。
据网易财经报道,一件成本不足10000元人民币的奢侈品入境后,成本就变成了18887元,比境外购买成本至少高出89%。以增值税与消费税为例,中国的增值税本质上与美国与日本的消费税是一样的。中国增值税税率为17%,美国的消费税各州不同,但大都在7%到10%之间。2014年,日本消费税从5%增加至8%,2017年将上调至10%,均大幅低于中国。而至于入关的行邮税,政府也未忽视征敛。2010年,9月1日起,海关进一步收紧政策,过去对个人邮递物品500元的免税额被降低至50元,行邮税起征限额被大幅降低,后果自然是征税金额的提升。
对于海外代购所出现的异议,原因大都集中于“偷逃税款”与“走私”。简单地说,从国外带东西如果是自己买来自用是合法的,如果带回来转卖就涉嫌走私。1973年的《关于简化和协调海关业务制度的国际公约》(也称《京都公约》)曾建议各国针对旅客携带物品实行按单一税率征税的制度,如美国对从一般国家进境私人物品设置了单一的10%税率。而中国海关则继续通过网罗密张的行政规定体系对入境物品课以高额税款。
此外,海关规定,奶粉、IPAD等行李物品征行邮税按海关单方面定价,不按“发票”来。按海关总署现行的完税价格表便携式电脑使用的一般完税价格是5000元,而iPad等电子产品在香港等地购买的实际购买价格并不到4000元,在国内很多型号也未达到5000元。但海关2010年第54号公告和《完税价格表》将所有这些产品都以5000元作为完税价格,就等同于以5000元作为这些产品的“最低价格”,作为缴税的基数来计税,导致实际税负高于本应缴纳的税额。而在2012年,海关总署出台了《海关总署2012 年第15号公告》,此公告一出,境外快递无论价值几何,都需要照章纳税,即便是是国外的亲友用快递给国内寄件也无例外。
中国刑法对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定罪量刑与海关的行政规定密切相关,代购罪与非罪的界线随贸易政策调整而变化,朝令夕改并无定法。2010年到2012年,海关连续颁布15号、43号、54号公告等文件,对海外代购进行监管,海外代购所面临的法律风险不断增大。2013年离职空姐代购案即是一例。2010年起,离职空姐李晓航开始从韩国免税店中购买化妆品携带入境,并在淘宝网上销售。李在2011年被抓,2012年一审宣判时,其被以走私货物罪被判有期徒刑11年,二审时被改判为3年。
之后,中国海关开始将海淘网站纳入监管。2014年8月1日,海关总署“56号文”生效,其中规定跨境电商整个过程的数据需要纳入“电子商务通关服务平台”,与海关联网对接。对企业来说,这意味着逃避关税的“灰色时代”的终结。有了合法身份的保证,加上顾客无需担心买到假冒商品,跨境电商B2C开始不断发展。以亚马逊公司为例, 2014年8月20日,亚马逊在上海签署了关于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合作的备忘录,并在上海自贸区设立国际贸易总部,将把海外市场的商品都进口到中国市场。亚马逊的商品将暂存在暂存在上海自贸区的仓库中,消费者下单后直接从自贸区发货。这样的跨境电商也以合法身份不断发展壮大。
《南华早报》称,2015年,中国开始收紧对个人带入的进口商品的检查。许多消费者和他们的代购在9月开始发现,他们的包裹被海关扣留长达数周。部分人说,海关人员要求他们交税,甚至退回商品。业内人士称,海关收到上面的指令,要更认真检查个人包裹。
但即便是这样日趋严厉的管制措施,也无法阻止中国人海淘与海外代购的热情。随着中国消费者更多地从外国购物,比如婴儿奶粉、化妆品、奢侈品手袋和新鲜食物,海外代购业务近年快速增长。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的监测数据显示,2008年中国海外代购市场规模达到28.95亿元,比上年增长了7倍,2010年海外代购的市场交易规模达到了120亿元,2013年,这一规模则扩大至767亿元,2014年达到了829亿元。
海外代购越来越受到中国国内消费者的追捧。如果不解决国内产品的低劣质量与高税负问题,只关注如何对海外代购商品征税,既遏制不了国人海外代购的热情,也全无益于“中国制造”的任何改善,这样的监管也最终将成为一种变相的敛财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