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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公开谴责第一案诞生

时间:2012年05月28日 ⁄ 分类: 财经风云 评论:0
首家被深圳证券交易所(深交所)公开谴责的创业板公司诞生。深交所昨日公布,对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严重违规行为的山西振东制药[23.75 -0.67% 股吧 研报]股份有限公司(振东制药,300158)及其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李安平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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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起公开谴责案例备受市场关注,是因为按照今年5月1日起实施的“新版”创业板退市制度规定,在3年内受到深交所公开谴责3次的创业板公司将被终止上市。

深交所提供的信息显示,振东制药在2011年共发生三起“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

振东制药与其全资子公司山西振东泰盛制药有限公司(振东泰盛),在履行与振东制药“兄弟公司”——山西振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振东建筑)的生产车间承建合同过程中,共预付振东建筑款项10760万元,其中,未按合同约定超付款项3000万元,客观上形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振东建筑于2012年4月方才归还。

同年,振东制药与另一家“兄弟公司”山西振东五和健康食品有限公司(振东五和)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仅为29.16万元,而振东制药却向振东五和预付650万元,期末冲抵公司对振东实业的欠款后,客观上形成关联方资金占用383.66万元。振东制药还向第三家“兄弟公司”山西振东安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振东安装)预付货款834.34万元,冲抵相关款项后,客观上形成关联方资金占用263.50万元。

振东建筑、振东五和和振东安装均为振东制药控股股东山西振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和全资子公司。

深交所指出,振东制药违反了《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09年制定)》以及《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振东制药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安平对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深交所决定对振东制药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对李安平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深交所相关负责人称,虽然关联方占用振东制药资金已于2012年4月归还,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关联方客观形成占用振东制药资金长达半年。
来源:东方早报 作者:忻尚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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