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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2009年上牌照 发现6个2008年违章记录

时间:2012年07月03日 ⁄ 分类: 角落随笔 评论:2

张宁(化名)2009年买了辆新车,并在车管所上了牌。2011年审车时发现,有2008年的6个电子眼违法记录。

她在南车管所、北车管所和交警支队之间跑了不下10趟,终于在今年5月底消掉了5个,但一个外地的电子眼记录始终消不掉。

张女士称,这事儿车管所是不是该担责?

但车管所表示:“你再追究这个已经没啥意义了。”

遭遇

2009年才上的车牌,却有6个2008年的违法记录。张宁家在郑州开了一家公司,做音响生意。2009年7月份,家里买了一辆尼桑天籁轿车,为新车办手续成了当务之急。当年7月,张宁来到位于文化路上的郑州市北车管所给车上牌。张宁说,她在办事大厅工作人员的电脑上随机选了一个牌号“豫A25D77”。2011年,张宁去北车管所审车时发现,车子有6个电子眼违法记录,审不过。在她追问下,工作人员说,这6个电子眼违法记录都是2008年12月份的。“2009年7月才买的新车,怎么会有一年前(2008年)的违法记录?”张宁问车管所工作人员,对方称不清楚。

疑问

有人“屏蔽”了违法信息?电子眼违法记录从何而来?张宁说,当时出了车管所,一个卖二手车的男子帮她分析说,之前这个车牌的主人在审车或转手车辆时,很可能将车辆违法信息“屏蔽”了。而张宁重新购入车牌时,违法信息并没有显示。等过了一段时间后,违法信息才显示。张宁清楚,车牌是她在车管所办事大厅工作人员电脑上随机选取的“正规”车牌。车管所回收车牌时为什么没发现违法信息?张宁找到郑州市北车管所问原因,对方表示不清楚。随后,她跑到南车管所,工作人员给她打印了一张单子,上面显示被电子眼拍到的车辆是一辆本田CRV,跟张宁开的天籁不是一个车型。

奔波

跑了半年,6个电子眼记录消掉5个。知道了问题出在车牌上,但电子眼违法记录消不掉,车还是审不过去。张宁说,为这事,她折腾了半年多。张宁先去车辆上牌地点北车管所讨说法,工作人员告诉她去南车管所打印信息,也可以在南车管所办理。之后,张宁又来到南车管所。“他们说让我交钱,又不是我的车违法,我不当冤大头。”她拒绝交钱。张宁觉得车管所工作人员说法不合理,而且态度不好,随后很长一段时间张宁没再去办理。其间,一位交警朋友告诉她,这种事可以自己去交警支队复议。今年5月底,申请复议后,虽然6个电子眼违法记录消掉了5个,但仍有一个灵函公路上的超速违法记录消不掉,罚款2000元。随后,张宁多次找到车管所和交警支队,双方都称让她到外地复议。

体验

交警支队:谁给挂的牌,去找谁。为消除本不该有的电子眼违法记录,张宁花了半年时间,在南车管所和北车管所以及交警支队之间跑了不下10趟。昨天,河南商报记者跟随张宁一起走访了相关部门。第一站是郑州市交巡警支队复议大厅。一名女工作人员称,因为是外地的电子眼记录,“我们这复议不了,只能去找挂牌的地方。”该工作人员称,“谁给挂的牌,去找谁,车管所应该给你挂一个干干净净的牌,不可能挂一个有违法记录的车牌。”张宁问该怎么办?该工作人员称,“我这没法给你解答,你们问一下车管所什么情况,或者问违法地的交警部门。”车管所:这事不归我们管,去交警支队问问吧。随后,张宁来到郑州市南车管所,先打印了一个违法信息单,上面显示,2008年12月23日下午3点09分,在灵函公路10公里处超速,罚款2000元。张宁说明情况后,办事大厅工作人员称,“你在车管所上的牌不错,但录入是他们(三门峡)录入的,你要是在郑州违法,我们可以消掉,但外地不行。”张宁称,车牌是在车管所上的,车管所是否该负一定责任?“你现在再追究这个已经没啥意义了。”该工作人员说。但张宁认为,她必须得追究。僵持几分钟后,工作人员让张宁去找他们科长。科长告诉张宁,让她把驾驶证、违法单等信息复印一下交给他。另外一名工作人员称,“这违法记录,应该找交警支队去解决,这事不归我们管,去交警支队问问吧。”离开车管所时,张宁说,不知道啥时候才有结果,她已经心力交瘁了。

来源:河南商报 河南商报记者: 李政 实习生: 张晓丽

评论--

让市民来来回回跑10多趟都没解决问题,凭这传球水平,车管所都能去踢欧洲杯,和冠军西班牙队一较高下了。只是,市民不是皮球,不能被这样踢来踢去,更重要的是,新车挂“脏牌”也不是市民的责任。

车管所在给新车上牌时,应保证车牌干干净净,挂“脏牌”就类似于商家出售假冒伪劣产品了。而车管所自己犯的错,不能让市民埋单,在各个部门间奔来跑去,而应自己主动沟通协调,尽快消除那些不属于现车主的违法记录。

可是,车管所好像并没意识到这个问题,非但不主动解决,面对市民质疑,竟表示追究这个(责任)没什么意义,哪看得出一丝为民服务的诚意?要知道,迟到的公正也是公正,有责任追究才能防止敷衍塞责。

值得追问的是,车管所为何会给新车上“脏牌”?是真不知情还是故意隐瞒?这是小概率的极端个案还是此类现象的冰山一角?这次事情曝出得益于车主在“心力交瘁”后的无奈较真,那么,还有多少市民也有此类遭遇,只不过是因担心麻烦而最终自认倒霉。

有分析认为,可能是原车主在审车或转车时,“屏蔽”了车辆违法信息,这就更值得追根究底了,违法信息怎会被“屏蔽”,这背后到底有何种猫腻?厂家在产品出厂时需要对产品进行质检,贴上合格证,那么,车管所有没有建立对车牌违法信息的查询和隔断系统,从而保证所挂车牌都清清白白?厂家产品不合格要主动召回,对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还要承担相应责任,车管所挂的车牌如果不合格怎么办?该如何赔偿,又该由谁来监管、督促?

如果不及时堵上制度漏洞,从车管所挂到“脏牌”的事还会发生。而向受害市民道歉和赔偿,主动帮其“洗白”车牌,这是车管所的分内之举,也是当务之急。问题是,如果没有相应的问责追究制度,他们何来为民服务的动力?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应监督机构,不该对此坐视不理。

作者:韩青(河南商报评论员

目前有 2 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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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仕维 2012-07-04 05:38回复
居然还有这样的事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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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想 2012-07-03 20:48回复
...   飘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