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开罚单署名“△” 让人浮想联翩
一张违停罚款单,本没有什么神秘可探,但经深圳福田交警开出却诡异的很。一是在这张罚单的签名栏处留下的并非交警的名字,而是一三角形符号。二是日期不对,7月8日竟填写的是7月11日。没名字日期不符,这样的一张糊涂罚单想让人不浮想联翩都难。
首先作为一名执法者,对违停车辆有相应的处罚权,为何不敢署上真名,是懒惰还是有其他隐情?其次罚单日期写错,是一时马虎还是另有它意?这样的一张罚款单究竟有没有法律效应?
交警签名画符号,让我们很自然联想到官场上的潜规则,领导批示签字时往往会用符号、标点,内含诸多玄机。比如有媒体披露的领导签字,横着签的意思是“可以搁着不办”,竖着签则要“一办到底”,如果在“同意”后面是一个实心句号,说明这件事必须“全心全意”办成;如果点的是一个空心句号,百分之百办不成,拿领导的话说是“签了字也是空的”,这些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东西据说在官场很流行。
有句话说“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官员的地方就有潜规则”,那么有交警的地方是否也有潜规则,罚单不签名画“△”符号究竟代表什么意思?是背后有提成还是多了少了?是违规罚款不敢署上真名……警察执法代表的是公权力,有法律效力和威严,岂能在罚单上如此随意,如此不严肃的做法既是对法规的不尊重,也让监督部门事后无法核实。
也许交警上街工作量很大,用笔误疏忽是最好的解释,但执法懒政带来的不仅是民怨,而是百姓对交警素质的不满,对执法公平公正的质疑,对交警整体形象的质疑。如果这只是这位交警偶尔玩了一下个性签名,教育一下也就算了,如果查出另有猫腻,当给民众一个合理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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