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与创始人贴身肉搏:门口的野蛮人
雷士照明、后谷咖啡、相宜本草,近日来,创始人与资本的博弈屡见不鲜,而雷士照明恰似一个典型样本——它让对风险投资曾经趋之若鹜的创业者们悚然发现,资本正在尽显“门口的野蛮人”本色。
被自己一手创建的公司“拒之门外”,是雷士照明创始人吴长江当初引进风险投资时,未曾想到过的一幕。
“阎焱告诉我经董事们商量,一致要求我辞去董事长、CEO及附属公司一切职务,并要求我先回避一段时间。我就不明白既然是董事们都已商量决定了,还让我解释什么?”7月12日,凌晨时分,吴长江连续发布数条微博,其中一条这样写道。
从为了保全公司、极力对外掩饰与投资人阎焱之间的矛盾,到公开表示自己的不满,雷士照明创始人与投资者之间的重重矛盾彻底激化。而作为投资人的赛富基金的阎焱,则从资本投资到参与管理,进而上演 “逼宫”一幕。
雷士照明、后谷咖啡、相宜本草,近日来,创始人与资本的博弈屡见不鲜,而雷士照明恰似一个典型样本——它让对风险投资曾经趋之若鹜的创业者们悚然发现,资本正在尽显“门口的野蛮人”本色。
失控的“资本游戏”
创始人对企业的感情与投入的心血非他人可比拟。这一点,在柳传志、任正非、俞敏洪等企业家身上体现得十分明显。“联想就是我的命。”在联想并购IBM后遇到金融危机时,柳传志的反应可谓激烈。“我为什么做新东方?因为新东方是我的。”在遇到外界质疑俞敏洪为什么不做投资赚快钱,而只局限于新东方内部投资时,俞敏洪这样回答。
而今天的吴长江显然已经失去了这样“有底气”回答的资格。相反,更有底气的是阎焱。几天前,他公开对外 “放出话来”:“吴长江完全可以回来,只要满足三个条件,第一,必须跟股东和董事会解释清楚被调查事件;第二,处理好所有上市公司监管规则下不允许的关联交易;第三是必须严格遵守董事会决议。”吴长江在昨日(12日)表示,对此批评攻击,绝不接受。此外,吴长江还认为在阎焱领导下的董事会“不懂行业,没有经验,外行领导内行”。他进一步表述:”这是我的错,不该同意过多不懂行业、没经验的人进入董事会,外行领导内行一定出问题。”吴长江做事勤奋,赌性极强,对待下属重承诺、重义气。阎焱性格刚毅,喜欢掌控局面。两个个性都极为强势的人,一旦意见不同,就容易产生摩擦。
在微博上,阎焱进一步表明了对此事的态度,他认为,中国的民营企业为什么做不大?与企业的制度化、透明化管理关系极大。雷士照明这几年的发展顺风顺水,此次的经历应该是成长之痛。走出风雨后的雷士照明应该更加成熟,更具竞争力。相信吴(长江)总本人也会汲取教训,完成由草莽英雄向成熟、自律的现代企业管理人的转变。
虽然“吴阎之争”尚未结束,孰对孰错也难有定论,然而投资人与创始人因意见相悖而不欢而散的例子却不在少数。有人的地方就有矛盾。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投资人和创始人的意见不同十分寻常。在多年前阎焱对盛大的战略投资中,同样因为意见不合最终不欢而散。母婴网站红孩子的创始人之一李阳,2004年带着红孩子从50人的团队发展到2000人,却因2009年与投资人理念不合而离开再次创业;欲成为“中国咖啡第一股”的国内最大咖啡生产企业后谷咖啡近日也爆出与PE投资方决裂。后谷称PE机构在入股后心生鲸吞之意,意欲抢夺公司的控制权,PE方则指后谷咖啡创始人熊相入或涉嫌犯罪。从诸多已经公开的案例来看,让创始人出局的头号杀手,当归结为“战略分歧”。
资本绑架的中国企业
毫无疑问,面对资本,企业创始人与投资者有着一致的趋利性。然而,是什么让两者之间频频爆发矛盾呢?
中国女企业家王潮歌就曾经在多个场合表示了对投资者掌控企业的反感,特别是他们为了上市一味要求企业扩张、复制。“我凭什么按你的游戏规则玩。”王潮歌这样表示。
一位风险投资人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虽然双方都是以做大企业,博取更多利润为最终目标,然而投资者更多关注的是退出和回报,投资的安全性是第一要素。“现在很多投资者的目的都是为了摘果子,很少有人愿意种树。更别提出现困难同舟共济了。”
这也是双方对赌协议频频显现的原因之一。投资人为了保证投资的安全性,往往提出条件苛刻的对赌协议。以去年发生的鼎晖和俏江南的矛盾为例,鼎晖作为本土PE界的领头羊,投资俏江南时付出了“天价”,因此必然会附有有利于自身的条件。在鼎晖与俏江南的投资协议中,有一项对赌条款,双方约定,如果俏江南不能上市,鼎晖有权退出投资,并要求俏江南的原股东高溢价回购鼎晖的股权。
因此,当俏江南上市受挫后,鼎晖就要求张兰高价回购股份。张兰和鼎晖都是股东,但是企业上市受挫,鼎晖不但不同舟同济,还雪上加霜,本来企业发展就缺钱,现在还要拿出4亿资金来回购鼎晖的股份。于是,张兰就忍不住公开在媒体上指责鼎晖了。
而不止张兰一人表示出引进资本之悔,新东方创始人俞敏洪、相宜本草创始人封帅等都在不同场合,表示出对于投资人或对于上市的懊悔之意。ChinaVenture首席分析师李玮栋认为,投资机构对企业发展影响力更多地体现在上市前,会更多地干涉企业的业绩目标、企业发展战略等等。于是,在这种情况下,容易使得投资人与企业发生分歧,导致投资人中途“换人”。而上述风险投资人则表示:“按照惯例,投资者不应该成为第一大股东,这样过多干预会影响企业的发展。投资者更多的应该是财务投资,在企业决策上,更多地让创业者自己发展,投资者仅仅是建议和陪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