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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写一首让人看不懂的诗

时间:2014年08月03日 ⁄ 分类: 娱乐八卦 评论:0

方法非常简单,首先你需要准备几段简单易懂的句子,比如这首脍炙人口的儿歌:

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 
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 
叔叔拿着钱, 对我把头点,
我高兴地说了声:“叔叔,再见”

然后打开在线翻译工具,把这段话翻译日语,将日语翻译成俄语,再依次翻译成法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最后再翻译成汉语。就这样,在语言的世界里转了一圈之后,再稍微改动一两个字,这首儿歌就变成了这样:

我一分钱买来的马
警察叔叔的手在手里
我的叔叔,我的头在省钱
我的声音说:叔叔好

一首具有浓厚后现代主义气息的先锋诗歌就这样诞生了!值得一提的是,这是一首有着国际视野的诗歌,它的每一个字都残留着世界各大语系特有的语法和结构。在通读几遍之后,我发现这的确是一首可遇而不可求的好诗。我忍不住对它进行了一点小小的解读——

“我一分钱买来的马”是一个神来之笔,“马”是某种理想主义的化身,然而它却只需要花“一分钱”就可以买到。这与毛姆的小说题目“月亮与六便士”有异曲同工之妙,将形而下(一分钱,六便士)与形而上(马,月亮)进行对比,表达了一种微妙而富有深情的批判。

“警察叔叔的手在手里”意思很明显,警察叔叔意味着一种权威,“手在手里”是对这种权威的形象化描述,我们很容易联想到一个把手背在身后的统治者形象,他一言不发,但是似乎随时都在准备着发号施令。

“我的叔叔”则指出了我与警察的关系,这种关系可能是血缘上的,但更可能是精神上的,因为我们总是容易将某种权威视为自己的亲人。就像弗洛姆的书《逃避自由》里所讲的那样,自由对于绝大多数人而言是一种唯恐避之不及的事物。在“我的头在省钱”这一句里,作为精神象征物的“马”已经不复存在,“我”满脑子想的只是“省钱”,因为“省钱”(一种克制和忍耐精神的象征)才有可能符合“警察叔叔”的逻辑。

于是,很自然地就引出了最后那个声音:“叔叔好”。这是对那个“手在手里”的警察叔叔的谄媚和奉承,象征着一种彻底的臣服和妥协。

从音律的角度来看,这首诗也颇有可取之处。二三四句里都出现了“叔叔”一词,三四句里又连续出现了三次“我的”,这种回旋往复的节奏感试图通过一种轻快的方式讲述一个沉重的主题。它一方面突出了“叔叔”高高在上的地位、强调了我的胆怯与纠结,另一方面在形式上孤立了第一句诗“我一分钱买来的马”,使“马”这个形象显得越发的孤独和绝望。

当然了,任何解读都是误读。我所说的只是我个人一点粗浅的感受。最后,如果大家嫌这首诗还不够晦涩,我建议大家可以把原诗先翻译成小语种,比如阿塞拜疆语、海地克里奥耳语、斯洛文尼亚语等,再翻译回汉语,这样效果一定会好很多。

大家学会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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